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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定三限”安置房五年内不得交易

来源: 时间:2014-09-28 12:50:06 浏览次数: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出台文件规范“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产权和再上市交易管理。其中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定向安置住房,同时参照限价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规定,即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所谓“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和分配,用于安置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搬迁农(居)民,并纳入全市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住房。其中“三定”是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是指限户型、限价格、限交易。

按照此前的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而此次出台的文件中,确定了此类房屋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房产证上会注明“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字样。同时参照限价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规定,即安置家庭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过与限价房五年后上市交易须补交土地收益不同的是,“三定三限”安置房五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不用补交土地收益。

北京自2007年推出“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以来,全市开工建设约3000万平方米。

摘自 《北京商报》 2014.09.26 记者 齐琳 实习记者 张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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