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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座谈会 正式聘任首批14名城乡规划督察员

来源: 时间:2014-09-29 12:52:15 浏览次数:

9月25日,陕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旨在宣贯《陕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动员部署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聘任全省首批14名城乡规划督察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早生充分肯定了陕西省在城乡规划督察方面所做的工作,他指出,近年来陕西省政府将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2013年陕西省编办批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增设稽查办公室,2014年陕西省政府又颁布了《陕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确立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并划拨专款启动了遥感监测辅助规划督察,完成了设区市及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卫星遥感督察的信息系统建设,即将全方位对全省设区市及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实施遥感督察。这些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值得全国其他省份学习借鉴。

杨冠军指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是加强规划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的职责,是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各级规划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督察顺利推行;积极协调沟通,履行督察服务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落实督察建议;实施遥感监测,提高规划督察效能。他还要求城乡规划督察员加强学习,转换角色,尽快适应规划督察岗位要求,恪尽职守,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督察工作。通过各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督察成效,为全面提升陕西省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建设“三个陕西”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首批14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各市(区)建设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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