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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首批城乡规划督察员上岗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间:2016-11-10 22:09:09 浏览次数:

近日,池州市政府派驻县首批城乡规划督察员聘任暨派遣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就如何做好池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规划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有效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各位督察员要牢记自身职责,有效实施监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要转换角色,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要恪尽职守,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督察工作;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划督察工作能力。三要注重统筹协调,全力支持配合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派驻县政府要大力支持配合督察员工作,及时研究、落实并反馈督察员建议和意见;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督察员的管理、服务和考核,支持和保障督察员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首批派驻督察员工作经验,推进该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深入实施。

池州市政府首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共3名,将分别派驻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对当地的城乡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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