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与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43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该《意见》为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配套制度,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建立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融资机制对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务院和各部委随后也相继出台支持地方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服务项目融资政策。为了学习新的融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推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解决和经济发展,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新形势下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与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模式创新”的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和融资改革的新思路、工作重点;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解读;
3. 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融资“脱钩”转型内容讲解;
4. 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5.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政策、发债办法与债权转让方式方法;
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地方政府融资内容讲解;
7. 新《预算法》中关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等内容解析;
8. 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中推动新型城镇化融资政策;
9. 互联网金融政信创新模式的探讨;
10. BT、BOT等融资建设在操作模式上的转变;
11. 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企业债券预审工作的通知》解读;
12.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模式创新、融资品种开发;
13. 地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统筹管理与金融工作改革;
14. 债券信用评级、会计核算、法律事务和发行业务;
15. 中期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发行政策与实施操作;
16. 永续债、保险资金债权计划、私募债、融资租赁、信托股权融资、资产 证券化、股权融资等操作业务;
17.上海自贸区、深圳前海金融改革试点经验;
18.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解析和案例分析;
19.融资项目论证、效果评估与融资项目管理;
20.融资性担保新政策法规和担保业务。
二、主讲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财政部财科所、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券公司、投融资系统高级经济师等专家讲课,并安排交流研讨。
三、参加人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中心、水利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城市公共事业(供气、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环保、公园)、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四、时间与地点
2015年06月26日-6月30日(26日全天报到)杭州市
2015年07月24日-7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大连市
五、相关费用标准 (A/B请选择)
A:26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中餐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6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六、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 010-59505188 传真:010-56718611
联 系 人:燕立辉13311140986 邮箱:421281649@qq.com
附件二:报名表